巴彦淖尔市万金隆钢构彩板有限公司 3·30 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发布日期:2024-11-06    浏览次数:207

2023年3月30日10时30分左右,巴彦淖尔市万金龙钢结构彩板有限公司发生起重伤人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旗政府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本着科学严谨、依法合规、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形成《巴彦淖尔市万金龙钢构》彩盘有限公司《3.30起重人员伤亡一般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报旗政府批准。 《调查报告》获批后,有关部门和涉事企业根据《调查报告》中的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迅速开展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考核办法》和《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考核办法》巴彦淖尔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措施的通知》的《情况评估工作通知》要求旗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旗应急管理局、旗总工会、旗公安局、旗市场监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委托内蒙古新研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安全生产专家对事故责任调查进行核查评估并落实整改措施。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

乌拉特前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的通知》,组织成立了由事故相关成员单位和相关专家组成的评估小组调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考核办法》(安委办[2021]4号)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乌拉特前旗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乌拉特前旗发[2021]87号)文件要求,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梳理事故责任追究和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考核清单,编制检查表,对涉及的四个重点方面、七个问题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2024年4月22日,评审组前往巴彦淖尔市万金龙钢结构彩板有限公司开展现场评审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交流座谈、走访核查等方式,开展事故责任追究工作。 、核查事故预防和纠正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落实情况

“3月30日”巴彦淖尔市万金龙钢板彩板有限公司一般起重伤人事故经批准结案后,乌拉特前旗应急管理局按照《调查报告》中的处理建议立案并处罚。 ”,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进行了处罚。人员被追究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一)多海成问责落实情况

经查,多海成作为巴彦淖尔市万金龙钢结构彩板有限公司总经理,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作业现场危险作业时有发生。桥梁起重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中没有对脱钩或脱钩时注意事项的规定。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建议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根据《中华民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处以95,231元行政处罚强加的。

2023年7月,乌拉特前旗应急管理局对多海成展开调查,并于2023年7月4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乌拉特前旗)应急处罚[2023]事故第02-2号),处以罚款95231元的行政处罚。

多海成已于2023年7月10日缴纳全部罚款。

(二)高文胜问责落实情况

经查,自卸车人高文胜正在解斜拉构件时,有人进入工区,未能及时停止工作。上述行为违反了巴彦淖尔市万金龙钢结构彩板有限公司行车安全操作规程,建议按照《交通事故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给予3000元的行政处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023年7月,乌拉特前旗应急管理局对高文胜立案调查。 2023年7月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乌拉特前旗)紧急处罚[2023]事02-3号),处以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高文胜已于2022年5月19日缴纳全部罚款。

根据调查组的建议,巴彦淖尔市万金龙钢结构彩板有限公司按照公司相关政策,对高文生处以罚款3500元,并予以辞退。

(三)落实安华问责

经查,安华作为巴彦淖尔市万金龙钢结构彩板有限公司第八车间车间主任,未对其所辖车间进行安全检查,未发现车间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吊装作业,违反了巴彦淖尔市万金龙钢结构彩板有限公司的规定。巴彦淖尔市万金龙钢结构彩板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车间主任责任制》建议对按照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管理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以3000元。 。

2023年7月,乌拉特前旗应急管理局对安化市展开调查。 2023年7月4日,向安瓦尔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乌拉特前旗)急罚字【2023】事故第02-4号),处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安瓦尔已于2023年7月10日支付了所有罚款。

(四)申凯责任落实情况

经查,申凯作为巴彦淖尔市万金龙钢结构彩板有限公司董事、安全经理,未对吊装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到位,未及时发现和制止人员风险。参与起重和脱钩操作。桥梁吊装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中没有对吊钩拆卸及拆卸吊钩时的注意事项进行规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根据第(六)项的规定,建议给予行政处罚57,28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并按其2022年年收入计算。

2023年7月,乌拉特前旗应急管理局对申凯展开调查。 2023年7月4日,向申凯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乌拉特前旗)应急处罚[2023]事故第02-5号),给予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申凯于2023年7月10日缴纳了全部罚款。

(五)对巴彦淖尔市万金龙钢结构彩板有限公司责任追究的实施情况

巴彦淖尔市万金龙钢结构彩板有限公司有员工100人,但安全管理人员只有1人,是厂长兼职人员;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由主体责任对于事故的发生。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版)》第一款规定执行。第一百一十四条 处3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7月,乌拉特前旗应急管理局对巴彦淖尔市万金龙钢结构彩板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并于2023年7月4日下发《乌拉特前旗众和劳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吴县旗)急罚[2023]案第02-1号),给予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巴彦淖尔市万金龙钢结构彩板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7月10日缴纳全部罚款。

三、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通过现场检查和台账数据审核可以反映出,事故发生后,巴彦淖尔市万金龙钢结构彩板有限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调查报告》的要求,认真吸取教训。事故发生后,积极落实事故整改措施和建议。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1、严格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级签署安全生产责任状

巴彦淖尔万金龙钢结构彩板有限公司修订并发布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于2023年8月20日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公司各部门和人员,职责符合实际。职位以及该职位的特点。并制定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项考核办法。

公司总经理与公司部门、车间领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部门、车间领导与各级班组长、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重新修订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修改完善后签署颁发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修订公布,自2023年9月3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修订公布,自2023年5月29日起施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能够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涵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个方面,内容完整,基本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配备符合规定的安全管理人员

公司发文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名、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名。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符合《安全生产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

4、在生产前对全厂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2023年5月29日,公司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针对不同作业岗位进行培训,并组织考试考核。

5、加强吊装作业管理,明确吊装作业程序和吊装人员。

公司修订了操作规程,明确了吊装作业流程和负责吊装作业的人员;组织吊装指挥人员参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专项培训,考核后取得证书。

六、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坚决查处“三违”

公司安排专职安全经理每天两次到车间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三违规”的,将及时查处。

7、聘请有资质的安全评估机构或行业专家对全厂进行现行安全评估,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公司聘请青海君正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资质证书编号:APJ-(青)-003)于2023年4月对全厂进行安全评价,评价结论:“巴彦淖尔市万金龙钢结构彩色板材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轻钢结构、年产100万平方米节能型钢新建住宅项目现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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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人员受教育程度

巴彦淖尔市万金龙钢结构彩板有限公司从事故暴露的问题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排查隐患,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向公司通报事故情况并进行警示教育研究案例。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

经过评估,评估组认为巴彦淖尔市万金龙钢结构彩板有限公司在健全机制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巴彦淖尔万金龙钢结构彩板有限公司要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真正落实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过程管理,真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要求;

二是加强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工作,有效管控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及时排查和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切实提高能力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三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再次发生。

六、评价结论意见

经评估,评估组认为:

(一)针对本次事故,乌拉特前旗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依法依规立案调查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员,罚款、没收到位,行政处罚落实到位。

(二)巴彦淖尔市万金龙钢结构彩板有限公司可对照《调查报告》,认真研究《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预防措施和建议,并整改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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