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个报价项目。由于钢结构防火涂料报价费用较高,所以需要研究一下报价基准是否存在问题。对于国外的项目,其不遵循国内规范,而是参考业主提供的设计规定以及 API 2218。
首先介绍国内的规范要求。石化规 5.6.1 规定,以下承重钢结构应采取耐火保护措施:其一,单个容积大于等于 5m³的甲类、乙 A 类液体设备的承重刚构架、支架、裙座;其二,在爆炸危险区范围内,且毒性为极度和高度危害的物料设备的承重刚构架、支架、裙座。4. 跨越装置区、罐区消防车道的钢管架。在爆炸危险区范围内,有高径比大于等于 8 的设备,且总重量大于等于 25t,其为非可燃介质设备,该设备的承重钢构架、支架和裙座。
上述条款规定的是哪些设备和管架的支撑需要做耐火保护。5.6.2 规定的是上述范围内的具体做法。对于支撑以上设备的钢构架而言,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单层构架的梁和柱;二是多层构架且楼板为钢格栅时,地面以上 10m 范围内的梁和柱;三是多层构架且为封闭楼板,地面至该层楼板和楼板以上 10m 范围内的梁和柱;四是上部有空冷器的构架,全部的梁、柱以及承重斜撑。设备自身的支撑方面,裙座外侧未保温的部分以及直径大于 1.2m 的裙座内侧需要涂耐火层;液化烃球罐的支腿,从地面到支腿与球体交叉处以下 0.2m 的部位应涂耐火层;加热炉从钢柱柱脚板到炉底板下表面 50mm 范围内的主要支撑构件也应涂耐火层。管廊的底层以及 4.5m 取大值范围内包含梁和柱;当管廊上部有空冷器时,所有的梁、柱以及承重斜撑都在范围内;若管廊下部有液化烃或可燃液体泵,那么地面以上 10m 范围内有梁和柱。

API 2218 在逻辑方面比石化规更清晰;然而,在可操作性上,它不如石化规那样明确和具体。并且,此规范是关于防火措施的,其中钢结构防火仅是被动防火措施里的一种。
API 2218 需首先明确产生池火的火灾危险源。依据设备内所包含物料的数量、温压以及性质等情况,将设备分为高火灾可能性设备、中等可能设备、低可能设备和无可能设备。有加热液相或混合相烃类化合物的火焰加热炉;有额定流量超过 45m³/h 且输送介质温度与闪点差别小于 8°C 的泵;有盛有易燃或可燃液体且操作温度大于 315°C 或超过液体自然点的容器、换热器和其他设备。这些都被界定为高火灾可能性设备。此规范对火灾危险设备的定义比很多企业规范和项目规定要宽松很多。

其次要分析哪些事件有可能致使起火燃料发生泄露,要确定哪些因素会对火情的性质产生影响,还要判断倘若不采取行动火情将会如何发展。
第三步是要确定火灾影响的三维空间的尺寸,这一尺寸由基于经验的设计规则或者定量/定性的评估来确定。通常是以燃料源头(即高火灾可能性设备)为中心,在水平方向上是 6 到 12 米的半径范围,在垂直方向上是 6 到 12 米的高度范围,形成一个圆柱形的范围。这里仅仅给出了一个范围,然而对于在该范围内如何进行取值却没有进行说明,所以难以参考并执行。企业规范或项目规定较为详细。有的项目规定,若介质为液化气和易燃介质,其间距按 12m;若介质为可燃介质且温度达到闪点以上,间距按 9m;若介质仅为可燃介质,间距按 6m。

第四步是要明确在火灾影响的三维空间当中,应当怎样进行防火涂层的处理。它整体的情况和石化规较为相近,其中有一些图片,这些图片能让人更直观地了解相关内容,倘若有兴趣的话可以自行去查看。
这个问题在工艺安全的范畴内。然而,国内的大部分设计院和工程公司都未设立工艺安全专业。因此,工艺专业进行一些了解是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