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了一起特大塌方事故调查报告。
2023年4月17日9时45分左右,肥城昌盛特种石墨有限公司化工水罐车间接施工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倒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63.6万元。
事故发生了什么
4月17日,来创施工队开始第四层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内设Φ4@200×200mm钢丝网)施工,计划工期1天。
7时29分,来创施工队、一辆运输细石混凝土的商用搅拌车、一辆商用搅拌泵车配合开展保护层浇筑工作。 来创施工队现场领导周某某安排8名工人到屋顶(见图1)进行铺铺、找平、找平、压光作业。 商用搅拌泵车司机远程控制泵车在车顶卸料。 浇筑作业从屋顶最南侧开始,沿东西方向来回展开。 浇筑保护层平均厚度为42.25毫米(违章建筑屋顶拆除后测量的平均值)。
9时45分左右,在屋顶东北角②轴钢梁附近浇筑屋顶时(见图2),屋顶突然部分倒塌,面积约324平方米,操作人员跌倒了。 事故最终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
直接原因
长盛石墨公司擅自确定钢架轻板屋面施工方式,导致屋面钢梁严重超载; 来创施工队浇筑超厚细石混凝土,进一步加大了屋面荷载,导致屋面钢梁跨中拼接节点高强螺栓承载力严重,螺栓滑移,跨中连接钢梁断裂,屋顶部分倒塌(见图3)。 经调查,事故当天肥城气象数据为气温18-28℃,南风3-4级,无降水。 排除地震、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造成事故的可能性。
间接原因
1、来创施工队为个体工商户,不具备建筑行业施工资质。 其不具备专业施工能力,非法承包工程。 在没有正式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情况下,组织人员作业是有风险的。 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施工人员没有全部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严重缺失。
2、长盛石墨公司未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建设项目规划手续尚未办结,未经批准建设的;
(二)工程合同管理混乱。 一是非法将建设工程分为土木工程和钢结构两部分进行分包。 二是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
(三)盲目指挥施工队伍开展工作。 在没有正式设计图纸的情况下,擅自确定屋面施工方式,并责令施工单位违规施工。

3、中植设计公司具有与昌盛石墨公司签订设计合同的超资质,同意设计水处理车间改造工程施工图,包括钢结构和土建设计内容,超出中植设计范围公司资质。
4、恒跃建筑公司不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资质,违规承担钢结构制作、安装及屋面板安装施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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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建议
(一)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2人)
1、来创施工队现场领导周某某。 2023年4月25日,他因涉嫌严重责任事故被肥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建议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曹某某,长盛石墨公司基建部副科长。 2023年4月25日,他因涉嫌严重责任事故被肥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建议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推荐接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人员(13人)
1、韩某某,中共党员,石横镇规划站站长、城建办主任。 建议肥城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宋某某,肥城市化学工业发展中心产业发展促进科副科长、石横镇私营营业所负责人。 建议肥城市监委给予其大过记过处分。
3、张某某,中共党员,石横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建议肥城市纪委对其给予党内警告。
4、李某某,中共党员,石横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建议肥城市纪委对其进行举报批评。
5、刘,中共党员,石横镇副镇长,分管镇民工作。 建议肥城市纪委对其给予党内警告。
6、王某某,中共党员,石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根据《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办法(试行)》,建议其引咎辞职。
7、李某某,中共党员,石横镇党委书记。 根据《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办法(试行)》,建议其引咎辞职。
8、索某某,中共党员,肥城市建筑安装产业发展中心党委委员、副科级干部。 建议肥城市纪检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9、赵某某,中共党员,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建筑安装产业发展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 根据《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办法(试行)》,建议肥城市纪委给予免职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刘某某,中共党员,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根据《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办法(试行)》,建议其引咎辞职。
11、李,中共党员,肥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制造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安全生产科科长。 建议肥城市纪委对其给予党内警告。
12、李某某,中共党员,肥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二级科员。 建议肥城市纪委对其给予警告。
13、张,中共党员,肥城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建议泰安市纪委监委对其给予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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